我表姐和她男朋友談了兩年戀愛了,現(xiàn)在到了該談婚論嫁的時候了,他們都是在成都上班。我姐現(xiàn)在一個月收入6千,沒有公積金,有保險,基本沒有什么福利。她男朋友是成都成華區(qū)的公務員,收入還是比我姐高不少,而且福利很好。我姐家是江油這邊農(nóng)村的,父母只有極低的收入,也沒有保險。男方家雖然也是外地的(不是成都本地的),但是條件還是挺不錯的,收入還是比較可觀。 男方父母早在兒子讀高中的時候就給兒子在成都火車南站那邊全款買了房子,F(xiàn)在他們打算要結婚了,我姐提出了要求。男方的房產(chǎn)證上必須有我姐的名字(男方的那套房子目前市場價是305萬),并且必須給彩禮30萬。在我看來這不過分吧,305萬的房子加個我姐的名字怎么了(我姐專門咨詢過律師的,婚前房產(chǎn)加了名字后就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并不是無效的),再加30萬彩禮不是應該的嗎?男的的錢本來今后都是女的。 結果那男的打死都不干,還反咬一口說我忍你也很久了,有些話我一直沒說,但不代表我心中沒數(shù),首先你提的條件我一個都不接受,另外今后還想讓我贍養(yǎng)你爸媽,還想低我的生活質量,你做夢。分手吧,老子不跟你結了。結果那男的把我姐甩了,而且非常絕情,我姐想挽回都沒有用。這男的是不是典型的渣男,真的太過分了,可憐我姐碰上了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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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聯(lián)通連不通 婚前私有財產(chǎn),低俗的彩禮。都什么年代了。壓根就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這樣的話,支持男方另外找個女的結婚。
發(fā)表于 2020-4-23 01:39
夏勁鋒 大家應該好好教育教育這個小鬼呢!真是鬼精啊!你不怕你表姐罵你多事嗎???
發(fā)表于 2020-4-21 16:01
夏勁鋒 給你點贊!點評有道理!
發(fā)表于 2020-4-21 15:49